走过来 走过去
有时侯会幻想周围的人都是古代人,不一定是前生,只是想他们穿了古代的衣服,做古代的事情,他们在古代该做的事情。而我们的四周不是空山静水,我们怀抱曾经的遗恨穿梭于今日的高楼大厦钢筋水泥灯红酒绿。 一定有一种遗失的身份,但聪明人没空去想。人生苦短,现世的享受还来不及。战国时代一生只为成就一事的情怀一去不返。姑娘们再不肯把自己包裹得影影绰绰,而选择露出底线之上的所有皮肤,包括额外的塑料硅胶。 并非恋旧,只是格外中意当代那些有古代风范的魑魅魍魉。他们不是精英,不是杰出青年,不是劳动模范,不是政客,不是知识分子,不是文化人,不是频频奔赴威尼斯的艺术家。 他们是民间艺人,他们是洁身自好的侠客或杀手,他们是尊师重道的小偷,他们是痴情的**。 他们有所为有所不为。 万晓利一付清瘦的身材,眼睛细长而亮,有修长的手,长发飘飘时像极古龙小说中的剑客。如今光头,更像一个冷静的刺客。黄昏之后,他背着他比剑温柔百倍的武器,和饭后散完步准备回家的人擦身而过,来到最明亮最嘈杂最浮华之地,坐在那些饭后不想回家的人面前,要一杯酒,开始歌唱。 他的武器是吉他和歌喉。他是我一直赞美的民间艺人。 民间艺人,城市和村庄的流浪者,靠手艺吃饭,为自己创作为普通人献艺。他们跟艺术潮流之古典、前卫没什么关系,跟官方、地下没什么关系,跟包装、商业也没什么关系。他们自得其乐,自食其苦。他们不想改变这世界,他们更不想为世界所改变。 北京夜未央。酒吧中买醉的人没醉,不想醉的人醉了。万晓利和这些纷纭是非更没什么关系。他不理解世上有那么多人为了一点得失得意非凡或痛不欲生。他唱完他的歌,收好他的琴,骑上他的自行车,独自回到他简陋的家。 每晚如此。职业歌手。这样的生活,他一过就是五年。 唯一不同的是,今年他换了一辆二手摩托,一路提心吊胆躲避警察。没有办法,他住的地方离酒吧太远。 还有更大的转变,最近他接来了河北老家的妻子和十岁的女儿。 “我生命中最重要的是她们,还有音乐。”晓利说。 八十年代已经是古代。日常生活按照加速度节奏进行,结论越来越快观念越来越新。一转身,九十年代的事物也成了旧货。 可万晓利坚持着八十年代。他的歌曲的旋律是流行加民谣加摇滚,歌词仍然在追问这世界变化快。在他最著名的《狐狸》中他唱,“我终于醒悟了,森林里没有童话了,兔子比狐狸狡猾了,我夹着尾巴逃跑了”…… 他的歌同情下岗职工,讽刺政治新闻,疑问捉摸不定的爱情,表达对乡村的怀恋,记录公共汽车上奔波的岁月,悲悯一只在地上打转的陀螺…… 他关注周围平凡的一切,但并不美化自己的关心。他诚实地说出看法,哪怕这些看法已经落伍并因为落伍而显得可笑。他的歌与深刻无关,却深刻传达了他对美好的忠贞向往。 奇怪的是,那些穿着时尚终日为车房忙的酒吧常客,那些以“更高更快更强”为生命宗旨的生意人或白领,却十分迷恋万晓利的歌声。晓利在酒吧的现场气氛总是分外热烈,这是否说明,人们通过歌声梦见了一些遗失的东西? 更重要的是,这世上有许多歌曲编得很出色,却漠然得像我们的生活。而万晓利的歌却充满了热情,如同《诗经》中作品,真挚,纯朴,有感而发,情感鲜明。 然而他满怀热情地去歌唱命的悲伤。这就是那些煽情虚伪的上榜流行歌曲所永远无法企及的。 热情是一种几近丧失的品质。 晓利不仅不擅言辞,还总是表白说,他本来也没有太多的想法。他告诉我他和音乐的关系,就是打小就喜欢,特别喜欢。从家里的犄角旮旯找出一把口琴,不知怎么就会吹了。初中时代听流行歌曲,唱程琳朱明瑛。后来买了吉他,天天苦练。20岁大专毕业,进了工厂,结婚,生子,喜欢齐秦。97年来北京,开始在酒吧唱歌,挣钱养活河北老家的妻女,听到西方音乐。99年开始写歌,直到现在。 “就是这样的。”他腼腆地笑。 不是因为身边有太多的人包括我自己总强调自己是很有想法的人,才觉得相比之下晓利的可贵。不是这样的。 晓利的可贵在于他说的是真的。他确实没有太多想法,他对音乐就是喜欢。然后为了这份情感倾其所有,终其一生。 又有几个人能做到,对喜欢的事物从一而终,没有抱怨,没有要求,没有功利,没有解释,没有志得意满,亦没有懊恼和悔恨。 想法是附加于艺术的东西。万晓利则是那种命中注定要歌唱的人。 虽然万晓利的生活在世俗标准下一钱不值,可他以为已拥有了一切:他唱歌、他有亲爱的老婆孩子。可虽然他说他已拥有了一切,他的笑容里总流露出朴素的忧伤。这是他的命。 让我想起二胡艺人阿柄。最终,他们将弹唱生命的苍茫。 如二泉映月。 (摘自 尹丽川·万晓利之现场:我不能改变这世界,我更不能改变我自己)